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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首次明确“跳单”违法,中介服务权益如何保障?

房小好2025-03-12 11:08:11来自北京市

张女士在房产中介陪同下看房38次后,为省中介费选择“跳单”,通过其他中介签订购房合同。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最终法院调解张女士支付部分中介费。本文探讨“跳单”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其对中介服务行业的启示。

在法律日益完善的今天,每一个行业都期待公平的交易和诚信的合作。然而,在房产交易中,“跳单”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近日,一起因“跳单”引发的法律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

中介服务与“跳单”行为的法律边界

张女士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经过中介小周的专业服务,最终选定了一套价值510万元的房产,并支付了20万元定金。然而,在签约的关键时刻,张女士却选择了通过其他中介公司完成交易,以节省1.1万元的中介费。这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违约。

诚信交易与法律责任的平衡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则是维护这一基础的坚强后盾。张女士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也触犯了法律规定。法院的调解结果——张女士支付1.5万元中介费,是对中介服务权益的一种保护,也是对市场规则的一种维护。这一案例提醒所有消费者,在选择服务的同时,也应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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