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26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网发布公告:自2015年08月26日起,调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即日起,昆明1-5年期住房公积金利率下调0.25%至2.75%;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至3.25%。
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 改善二套首付比例30%起
首套房首付比例20%,二套房144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30%,144平方米以上则相应提高至50%,三套房公积金不支持贷款。
相关条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予以办理;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低首付款比例为50%,利率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的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利率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借款人和借款相关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注明住房贷款累计超过二笔(含二笔)的,不予审批;有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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