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以来,昆明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截至7月底,全市79个项目已开工建设64个项目、80580套,约占全市任务总量的71.4%。其中,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47个,计划建设50806套,已开工建设46个项目、48973套。
今年以来,昆明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截至7月底,全市79个项目已开工建设64个项目、80580套,约占全市任务总量的71.4%。其中,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47个,计划建设50806套,已开工建设46个项目、48973套。
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2011年,响应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政策,提出了建设12.4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其中: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1500户,实物建房112888套(廉租住房30000套,公共租赁住房25000套,城市棚户区50806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7082套)。
此外,2011年省级下达安排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2项,改造166户,总投资1098万元;省级下达安排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2项,改造358户,总投资3007万元。
经认真分析研究,昆明市对今年的计划认真抓好分解和安排。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由市级直接统建27642套,各县(区)负责统建和政企共建方式完成27358套;对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由企业按照目标要求负责完成,同时相关县(市)区政府要积极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对城市棚户区主要通过加快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来完成。
4月底昆明市专门召开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副市长陈勇与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市公租房公司、市轨道交通公司及市级发改、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签订了《昆明市2011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截止到8月1日,全市79个项目已开工建设64个项目、80580套,约占全市任务总量的71.4%。
其中,14个廉租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11个项目、13817套;1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6个项目、11523套;3个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2个项目、6267套;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47个,计划建设50806套,已开工建设46个项目、48973套。
此外,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方面,目前各项目责任主体也正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来源稳定,保障性住房建设才能得到保障。
为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昆明市一是明确了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房地产开发税收的10%和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同时由市级财政统筹保障市级统建项目融资资本金;二是利用好昆明作为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有利条件,积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争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增加财政补助,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
目前全市廉租住房中央补助资金7.5亿元,省配套资金1.5亿元已全部到位,市级配套资金已到位6.5亿元;公共租赁住房中央补助资金已到位3.97亿元。市、县(市)区、市公租房公司、市轨道交通公司严格按照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开支。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发生,确保了资金安全、透明、高效管理使用。
目前,市财政、发改、审计、住建等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昆明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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