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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新政“稳”房地产市场

笑研楼市2022-04-17 15:21:43

4月16日,昆明市正式对外发布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

从加快商业商务用房去化、合理使用商业商务用地,纾解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鼓励多种方式回迁安置,优化营商服务,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做好房地产市场舆情引导等八个维度,提出二十五条措施,框定了昆明“三稳”工作的方向。

图源昆明市政府官网

文件全文较长,这里就不做过多赘述。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点击本文开篇的小程序详细了解,以下仅对部分重要内容进行相应的解读。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昆明出台的“二十五”条在执行周期上,限定时间为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同时,文件明确:昆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在印发之日起30日内出台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也就意味着,在后续还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出台。

在与购房者相关的“优化住房金融服务”内容中,文件提到:

加大住房公积金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

从内容来看,后续的相关细则中,住房公积金对于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将会得到强化,可能出现直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甚至是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的情况。

而在“加快商业商务用房去化”层面,政策鼓励多元化的商业商务用房消化。基于开发企业、属地政府、其他社会主体等不同类别,有偏向的鼓励和引导商业商务用房的消化。

其中,文件还强调了商务用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关联度。明确二环以外的区域,在自持的前提下,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多种主体将商务办公用房新建、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通过市场化购买方式将存量商务办公用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此外,在回迁安置方面,除了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外,对于利用已建成的商业商务用房进行等价值安置,政府可适当给予面积奖补。

而在“合理使用商业商务用地”层面,的一个变化是,将原本“按项目配比商业商务”调整为“按片区配比商业商务”。

也就是说,在土地出让前,不再一味的“卡”地块的商住比,而是,可以根据片区来综合平衡地块的商业商务配比情况。同时,针对已拿地但尚未建设商业用地,经批准后开发商可适当降低商业商务用房开发量。

此外,对于商业商务的供地,文件也给出相应的衡量指标。并明确: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在不影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前提下,可暂缓供应商业商务用地。

对于商业商务用地的用途,文件给予了一定的灵活性。比如,对于用于无污染、零排放、低噪音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经批准可调整土地的规划用途。

在“纾解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层面,除了对限定时限内的地块采用“延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直接方式外,在土地审批流程、降低商业开发量、办理《不动产权证》等方面都涉及到相应的政策扶持。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需需缴纳的代建学校、道路等公共设施的保证金,或零星用地整合履约保证金,明确可以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代。

整体来看,文件从不同的维护系统的阐述了昆明房地产市场三稳”工作的方向,具有较高的全局统筹性。

至于很多人关心的,限购、限售、限贷等楼市调控范畴的内容,以及公积金政策等是否会有变化,可能还得等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出台,答案才会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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