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昆明保障性住房新规:外地户籍能买吗?】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期发布了关于《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处理意见。此次意见稿明确了保障对象范围、购买限制条件等重要细则,旨在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昆明市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更好地满足市民居住需求。
正文: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份关于《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处理意见,回应了市民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议。针对市民提出的开放外地户籍人口建议,官方意见是目前昆明市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量有限,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昆明市城镇户籍工薪收入群体和需引进的人才群体,其中人才群体不设户口限制。对于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已在昆明市缴纳社保满足基本年限的人群也不设户口限制。此外,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并未作为优先群体。
针对市民希望增加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情形的建议,官方部分采纳了意见。具体而言,对于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转让行为的,或者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等情形不予采纳,但对于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情形已经在文本中体现。此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能出租或用于经营性用途,必须用于自住。
小编点评: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此次发布的处理意见,显然是经过充分调研和审慎考虑的结果。对保障对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确保了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能够有效分配给最需要的人群。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和需要引进的人才群体,不设户口限制,这一政策无疑是对高层次人才的一种吸引和保障,有助于提升昆明的人才竞争力。
对于不能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情形,官方的部分采纳和具体描述也增进了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和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在保障性住房只能用于自住而不能出租或用于经营性用途的规定上,也体现了政府对住房保障问题的严肃态度,旨在真正解决市民的居住问题,而非变相投资。
总体来看,昆明市的这项新规在政策设计上考虑到了多方利益,既保障了本市户籍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也为外地高层次人才提供了便利条件。这种多层次、多维度的政策调整,既有助于稳固本地居民的住房保障,又为城市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了有效的支持。期待这一新规能够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