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联行: 2014年未提及昆明住房】世联行回应称2014年年报未提及昆明住房,要求核实相关描述。
正文:
世联行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应用指南第七章,成本法转权益法的条件是"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施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而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条件是"原持有的具有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然而,公司对昆明住房的持股比例在2014年并未下降,因此不符合重分类为金融工具的条件。世联行回应称,他们注意到2014年年报中并未提及昆明住房,并要求核实相关描述。如需进一步帮助或信息,请联系世联行的投资者关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