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公告,因未及时披露公司诉讼进展,时任董事长李家龙、时任总经理孔薇然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根据公告,云南城投与北京创意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涉及金额约54192.41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净资产绝对值的145%。该诉讼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应诉通知书,但公司仅在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未发布临时公告。另外,云南城投与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涉案金额约为21830.25万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归母净资产的30%。该诉讼于2022年1月产生,并签署和解协议。然而,公司也未及时披露该事项,仅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上交所认为,这些涉诉事项可能对云南城投造成损失,并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上交所对时任董事长李家龙和时任总经理孔薇然予以监管警示。
这一监管警示对云南城投来说是一次警钟。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对诉讼事项的重视,避免类似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此外,监管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行业的合规性和透明度,维护市场秩序。
总之,云南城投由于未能及时披露诉讼进展而被上交所监管警示。公司应引以为戒,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