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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楼市白皮书:今年昆明楼市调控是一盘大杂烩!

房天下  2019-01-22 10:46

[摘要] 房天下为广大购房者推出2018昆明楼市白皮书——政策篇,盘点今年影响昆明市场最为明显的楼市调控政策。

有数据显示,截至12月17日,2018年房地产各种调控政策达438次,同比增加75%,刷新了历史记录,由此可见2018年楼市依然是明显的“调控年”。

然而,11月各类房地产调控政策合计仅20次,相比此前平均单月40次相比,频次明显减少。12月还未结束,以山东菏泽为先,广州、珠海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对调控政策进行了放松。

因此,业内外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些认为政策整体进入了平稳运行期,有些则认为调控会由紧转松,甚至部分投机炒房客再次蠢蠢欲动。

对此,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于12月21日发文表示:作为长期住房制度安排,“房住不炒”早就写入十九大报告,不可能朝令夕改,投机客注定打错算盘。为广大购房者吃下定心丸。

在此,房天下为广大购房者推出2018昆明楼市白皮书——政策篇,盘点今年影响昆明市场最为明显的楼市调控政策。

一、户籍政策、人才计划

1、大幅放宽落户标准

2018年1月,昆明市政府印发了《昆明市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大幅放宽落户昆明的条件,吸引高校毕业生、技术人员在滇落户就业。

2、春城计划

2018年8月,昆明市政府又印发了《“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表示昆明将用5年至10年时间,重点引进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管理咨询以及其他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二、购房公积金

1、公积金缴纳相关

(1)调整2018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

调整2018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19,088.00元/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1,570.00元/月,二类区为1,400.00元/月。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按元计算)+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

注:该调整为每年常规调整

(2)个人缴纳公积金(待定)

12月17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昆明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昆明拟允许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规公布征求市民意见。缴存比例为月收入10%,申请条件、流程做出明确。

2、公积金贷款

(1)贷款额度下调

3月2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单职工缴存家庭4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80万元”下调为“单职工缴存家庭3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

此外,规定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在上一笔公积金贷款还清两年之后,且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并不接受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公积金审核时间调整

11月6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工作情况通告》,通告要求原有审批时间由人工控制提升为系统控制,贷款审批严格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外,通告表示已约谈当地各开发商,明确以各种理由拒绝缴存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非法性。保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商业贷款

1、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暂停三套房及以上贷款

3月2日,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关于印发《昆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对昆明市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区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首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仍为20%,拥有1套住房且未结清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5%,三套及以上的暂停发放商业贷款。

四、部分区域限售、限购、限价

3月1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共10条内容,被业内称作史上最严的“昆十条”,其中最重要的是调整新建商品住宅限售政策

1、区域限售

《通知》规定主城二环路以内,呈贡新区以及船房河、广福路、彩云路、鲜花大道至滇池围合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

2、非云南籍自然人限购

7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了包括限购在内的多条楼市调控政策。

限购范围: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

限购条件:

(1)、暂停向已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2)、暂停向未满十八周岁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3)、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且年满十八周岁同一身份自然人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限价

此外《通知》取得预售证项目的销售价格要参照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的项目网签价格。通知要求开发商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销售价格,严禁捂盘惜售。同时,六个月内不得涨价。一年内价格上浮不超6%,且每6个月才能调整一次价格。

除此以外,《通知》还规定,2018年12月31号前,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开发商可申请调整商住比例。政府加大土地供应。对于土地在抵押状态的项目,在同一规证下,已取得一张预售证的项目,6个月内不再发预售证。

以上为2018年昆明出台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楼市的各项政策,你对今年昆明楼市调控成效满意么?对于明年的调控又怎么样的期待?在评论区回复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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