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记者从云南保山市住建局获悉,当地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中,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比例,已实现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4.09%。
日前,记者从云南保山市住建局获悉,当地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中,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比例,已实现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4.09%。
“保山加强了与国家开发银行和云南省建投集团的对接,逐步调整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通过对具体项目的规划调整,减少实物安置建房数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中心城区廖沈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原规划为12409套实物建房,现已将实物建房数量调减为7299套。”保山市住建设局长张文钦说。
同时,保山市还加大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的补助、奖励幅度,积极引导被征迁人选择货币化安置。隆阳区于2015年11月6日出台《关于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货币补偿补充规定的通知》,对被征收人于2013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隆阳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持住建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可按照房屋征收折算面积,增加补助600元/㎡;施甸县对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户,按合法宗地给予15万元的签约奖励根据公租房租赁情况,已逐步在开展先租后售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指标任务8831套(户),其中:实物安置4054套,货币化安置4777套(户),货币化安置比例达54.09%。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