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降温楼市,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性行为,全国热点城市自国庆期间开始便掀起了一股楼市调控风暴。
为进一步降温楼市,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性行为,热点城市自国庆期间开始便掀起了一股楼市调控风暴。
然而,在各地纷纷跟进,出台限购、限贷、公积金等政策加码调控时,云南省省会昆明却打出了一张“宽松牌”。
10月25日晚,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条件的公告》,公告明确指出,在云南省其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按原规定执行。
原文如下:
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条件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对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次。
二、在云南省其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按原规定执行。
三、上述政策自10月26日起正式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
特此公告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5日
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条件之后,昆明房地产市场后续发展如何,房天下将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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