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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东花城小区业委会隐瞒事实欺骗业主紧急报告

房天下  2016-10-15 19:06

[摘要] 昆明龙泉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为江东花城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至今已长达13年的诚信物业服务企业,和江东花城小区广大业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公司尽心尽力为各位小区业主做好物业服务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江东花城小区广大业主的信任。

尊敬的市委程书记:

您好!

昆明龙泉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为江东花城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至今已长达13年的诚信物业服务企业,和江东花城小区广大业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公司尽心尽力为各位小区业主做好物业服务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江东花城小区广大业主的信任。

花城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在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应召开业主大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第十四条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公示通知全体小区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江东花城小区业委会在未经20%以上的业主书面提议的情况下,没有通过15天的公示告知全体业主要召开业主大会和会议解聘物业的议题。

就在2016年6月30日公告昆明龙泉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已被解聘,后来才知道业主的表决权是由业委会指派的业主代表书面表决的,是业委会通过十多天的时间,每天找到几个业主代表做工作,签订的。江东花城小区全体业主的知情权、表决权,被业委会剥夺。

江东花城小区业主纷纷找到业委会质疑解聘物业公司的真实情况,却被业委会拒绝并威胁部分业主。

业委会是全体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当小区业主发现业委会已经不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了,自作主张、一意孤行,业主无奈只有找到我公司要求我们继续服务,大多数的业主与我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缴纳物业费用。

业主要求我公司向有关部门反映江东花城业委会的违法行为,并提出以下质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核实公布;

一、江东花城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成立的合法性令人质疑!据悉,江东花城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是由所谓的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而非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而所谓的业主代表又是由江东花城小区第二届业委会筹备组组织产生的。

二、江东花城第二届业委会于2016年6月 组织召开并形成解聘我公司对江东花城物业服务决议的业主大会程序是违法无效的。严重侵害了江东花城小区全体业主的知情权和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决策权,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已经有业主提起诉讼了)

三、江东花城第二届业委会所谓的业主代表的真实产权身份质疑,有个别是一个产权户同时出现业委会委员、业主代表两个人员,还有个别业主代表没有缴纳上年度的物业管理费

江东花城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在解聘昆明龙泉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暗箱操作,不但是广大业主均一无所知,就是我公司对这种敏感的问题也是一无所知。这就说明江东花城小区第二届业委会隐瞒事实真相,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事实上广大业主是被蒙在鼓里的!

在对江东花城小区13年的物业服务当中,虽有不足,但在小区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下,我们也在不断的改进和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并且在花城小区没有维修基金也未收取业主公共维修费用的情况下,这些年公司先后投入自筹资金300多万,用于小区内的硬件设施大修、更换,包括消防、电梯、道闸的维修和改造等。直到现在我公司仍然保持按周边同水平小区物业收费低标准0.8元的物业费,为江东花城小区业主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保证在物业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还要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使业主所持物业不断。通过努力工作,江东花城小区先后获得政府表彰及奖项30余项,其中有:云南省《低碳文明和谐绿色社区》、《云南省文明示范社区》、昆明市《平安创建先进单位》、《昆明市绿色社区》、《昆明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昆明市环保宁静小区》等。

结合一些更换物业的案例,大多数都是矛盾重重,物业服务下降,业主的固定资产贬值。

恳请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够依法深入小区调查业委会的相关违法行为,了解小区的真实环境和管理情况,看看是否真的有必要更换物业公司。建议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公开依法依规投票选聘物业服务公司,避免暗箱操作,以维护我公司和江东花城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昆明龙泉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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