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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女老板欠450多万 上千平米办公楼被强制腾房

都市时报  作者:林舒佳  2015-12-05 00:53

[摘要] 房地产公司女老板向个人借款400多万元后迟迟不还,债主将她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张女士尽快还钱。可1年过去了,她却一直没有“动静”。昨日,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张女士名下的1000多平米办公楼强制腾房。

房地产公司女老板向个人借款400多万元后迟迟不还,债主将她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张女士尽快还钱。可1年过去了,她却一直没有“动静”。昨日,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张女士名下的1000多平米办公楼强制腾房。

还了利息 一直没还本金

上午,盘龙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来到广福路耀龙大厦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办公地点,对该起民间借贷案件采取强制腾房。这套房屋是被执行人张女士名下房产,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办公楼,有1000多平方米,有20多个房间,房屋装修豪华。法院执行人员到达时,该公司已经没有在继续办公。

被执行人张女士是楚雄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执行董事,2014年1月17日,张女士向何先生借款150万元,双方约定期限为3个月,何先生在借款时预先扣除了3个月的利息后,实际支付了134.25万元。

1个多月后,张女士又再次向何先生借钱周转,并以自己的房地产公司作为抵押,借款3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每个月利息12万元。

借款后,张女士陆续归还了利息,可还款限期到期后,却一直没有还本金。为此,何先生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她立即向偿还2笔借款。

2014年12月1日、12月14日,盘龙区法院分别判决,张女士限期返还何先生的两笔借款本息共计400多万元。

主动搬东西配合腾房

判决生效后,1年过去了,被执行人张女士还是一直未偿还借款。执行法官介绍,今年1月,何先生向盘龙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在3月份向张女士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张女士并未在限期内履行法定义务,此后,法院又在4月13日到张女士名下的房屋即房地产公司的办公地点处张贴了腾房公告。

因张女士始终未还钱,昨日上午10点左右,执行法官一行来到耀龙大厦该公司办公地点,采取强制措施。法院执行人员到达时,地产公司的女老板张女士已经安排了人在陆续往外搬东西。据申请人何先生的律师介绍,张女士还向何先生另外借了一笔2000万元的借款,该起案件目前也在申请执行阶段。

考虑到张女士已经在搬东西,积极配合腾房,且腾房的工作量很大,再加上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当场达成协议。因此,执行法官同意由张女士在12月9日下午4点前将房屋腾空后再移交法院,按程序进行评估拍卖。

法官介绍,该套房屋还涉及银行的抵押贷款,因此该套房屋评估拍卖,会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再按相关规定,分配剩余的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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