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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停车位应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安装条件

云南信息报  2015-11-28 00:07

[摘要] 到2020年,全国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480万个;而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本报讯 1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提出为满足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20年,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式充电480万个;而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指南》表示,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未来5年将新增超过43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其中,在居民区,建成超过28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成超过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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