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华区莲花池公园建设和莲花池村改造回迁安置房交房通知。
尊敬的回迁安置户:
您回迁莲花池回迁安置房将于2015年11月1日—15日交房(共15天),交房前后的相关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交房前,被安置人须缴清全部补差房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维修基金: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通知》(昆建通号)的相关规定收取:首期每平米交存的专项维修基金为90元/㎡,由被安置人在现场缴款点交纳。不足面积退款方式按《五华区莲花池公园建设和莲花池村改造回迁安置分房选房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执行),因政策调整、面积误差等导致税费发生变化的,被安置人须按实际数额予以缴付。
2、若被安置人未缴清全部补差房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则不予交房。
3、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房的被安置人,莲花池回迁安置房的过渡安置费将于交房截止日起停发,所选房源将由领导小组收回并另行处理;对按时参与选房接房的被安置人,将从交房截止日起,按现行标准,计发3个月的过渡安置费作为奖励。
特此通知
五华区莲花池公园建设和莲花池村改造
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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