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项目 > 正文

律师解读“保利起诉赔偿900万事件”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8-27 15:21

[摘要] 8月15日,保利 的街道上,一些自称李家堆村的回迁户,悬挂“央企保利你欺我善良你何有诚信”等横幅,对保利的名誉造成了损害,保利目前已通过起诉进行维权。针对此次起诉情况,记者联系到负责此次事件的陈江律师,对他进行了采访。

8月15日,保利 的街道上,一些自称李家堆村的回迁户,悬挂“央企保利你欺我善良你何有诚信”等横幅,对保利的名誉造成了损害,保利目前已通过起诉进行维权。针对此次起诉情况,记者联系到负责此次事件的陈江律师,对他进行了采访。

保利

问:8月15日,部分业主采取在保利六合门口拉横幅的方式来维权,保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此次诉讼的理由是什么?

陈江律师:美城公司在此次回迁安置的过程中,都是按照协议的内容去执行的,业主也签署了回迁安置协议,部分业主已经完成装修并入住。事实上,整个回迁安置协议已经完成了。而在这个时候,部分人采用拉横幅的形式,当中还使用了一些贬低甚至是诽谤的言语和行为,妄图达到协议之外的要求。他们采取的手段是违法的,并且还掺杂了一些虚假的事实,这些行为给保利公司带来了名誉的损害。在这样的情况下,保利公司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认为该行为侵害了保利公司的名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侵犯名誉权的诉讼,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害,包括900万元的赔偿。

问:此次诉讼要求赔偿900万,很多人都觉得比较高,保利提出900万的赔偿原因是什么?

陈江律师:实际上,作为保利这样的央企,对于自身的名誉权的重视程度会更高于一般的企业, 是在这次事件中,美城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在全面履行协议的情况下,部分人员采取在主要街道旁边、公司门口,扰乱公司经营秩序,导致社会对保利企业的评价降低。实际上,这个损失远远大于900万,用900万作为诉讼赔偿,是依据该公司的企业规模、损失等评估出来的,这种损失包括有形的、无形的2个方面。

问:此次维权事件中,保利起诉了三个带头人,还有其他非合同当事人,那么这些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陈江律师:首先,维权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此次回迁事件无关的人没有权利来参与此事,因为此事并不是公共事件,你不能作为公共的一份子参与其中。现在起诉了三个带头人或积极参与人,而对于其他人,则会视此事件的发展需要向有关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提出其他处理办法。

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企业愿意出来说话,愿意承当责任,是否恰好证明这家公司的实力?

陈江律师:为什么这次保利就拉横幅事件愿意出来主动维权?是因为保利下属美城公司在此次回迁的过程当中,是严格履行了双方的协议约定,大部分业主已经接房、装修、搬进去住,那说明在协议履行上,保利下属公司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才敢主动面对这样的非法行为,以维护好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在当今房地产市场上,业主与房地产商的纠纷事件层出不穷,此次事件以房地产商作为起诉一方是比较少见的,从法律上讲,这种维权方式是否具有一定的启发性?

陈江律师:首先我要讲,拉横幅的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这涉嫌违法,因为我们国家在1989年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在这部法律规定下,采取聚众的形式来表达诉求(包括正当的诉求),首先应该经过主管机关的批准,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方式下进行就是违法的;第二,表达的内容是真实的,如果是虚构、虚假的事实,必然会侵害到其他人的权利。首先,我认为这样的方式不可取,本身业主主张权利是有合法的渠道的。这个事件本身是一个拆迁、回迁事件,不属于公共事件。针对部分人利益的诉求事件,国家有解决的渠道,人民法院有对合同的审判这一渠道。而事实上,保利按照协议在执行,而这次事件当中,含有不正当、虚构、夸张的形式,也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而对保利造成了损害,是需要承当法律责任的。

问:从律师角度上讲,业主如果真的需要维权,可以通过什么合理、正当的渠道进行维权?能否对市民提出一些建议?

陈江律师:拉横幅的行为首先是违法的,不管内容是否真实、虚假,或者正确,这样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我认为,对话比对抗重要,如果在履行协议当中有分歧、有诉求的话,可以与企业进行对话,或者选择代表通过对话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这样拉横幅的方式来逼迫对方让步。我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的方式是协商,如果觉得协商不能够满足你的要求,那么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请求支持。

另外,纠纷中关于车位优惠问题,记者从保利公司项目负责人处了解到,保利公司按照协议,根据市场价,给予了李家堆村和六合村的村民20%的优惠,不存在两村之间车位价格有差异的情况。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昆明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