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昆明全市中 生即将迎来秋季新学期,为了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 乱收费现象,前日,昆明市 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2015学年度各级各类 收费通告,详细列出全市现行的各级各类 收费项目及标准。其中,一级一等普通高中 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昆明全市中 生即将迎来秋季新学期,为了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 乱收费现象,前日,昆明市 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2015学年度各级各类 收费通告,详细列出全市现行的各级各类 收费项目及标准。其中,一级一等普通高中 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通告中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适用于昆明地区经 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普通中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 、幼儿园和农村增设附属幼儿园。对山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特困企业职工子女和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学生、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照顾。
收 费后不准再收学杂费
根据通告,普通高 费、 费各分为4档,一级一等 学费为每生700元/学期,一级二等 学费为每生600元/学期,一级三等 学费为每生500元/学期,二级 学费为每生400元/学期;经批准的高中特色班学费为每生700元/学期。四个等级的 费分别为每生8000元/学年、7000元/学年、6000元/学年、4000元/学年。
通告明确,普通高中对招收的 生,收取 费后,不准再收取学费、建校费和赞助费等。
通告公布了昆明市中等职业 学费收费项目及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等。对取得正式 的全日制中等职业 一、二、三年级在校中 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未评级幼儿园每生200元/月
通告显示,公办幼儿园保育 费收费标准分10个层级,其中,一级一等幼儿园高,每生420元/月;未评级幼儿园低,为每生200元/月。在寒、暑假留园期间,保教费可在正常保教费日收费标准(月收费按22天计算)基础上高上浮30%。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以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和延时托管费,代收费包括体检费、被褥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保险费、外出活动费。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 和住宿成本、办学质量、幼儿园评定等级等自主、合理确定,并在执行前一个月报批准办学的属地 部门及其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通告要求,各 必须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该通告,制作收费公示牌公示。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未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 厅批准,各 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民办 收费管理按照云南省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各类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按照《 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 收费治理 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违规收费的行为,欢迎学生和家长举报。
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
普通高 费
(单位:元/生/学期)
一级一等 700
一级二等 600
一级三等 500
二级 400
普通高中 费
(单位:元/生/学年)
一级一等 8000
一级二等 7000
一级三等 6000
二级 4000
备注
1.经批准的高中特色班学费700元/生/学期;
2.普通高中对招收的 生,收取 费后,不准再收取学费、建校费和赞助费等。
3.普通高中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暂行办法》(云发改收费〔2009〕1681号)执行。
公办幼儿园保育 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月)
一级一等幼儿园 420
一级二等幼儿园 400
一级三等幼儿园 380
二级一等幼儿园 320
二级二等幼儿园 300
二级三等幼儿园 280
三级一等幼儿园 270
三级二等幼儿园 250
三级三等幼儿园 230
未评级幼儿园 200
备注
1.本标准适用于经昆明市及其辖区内 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幼儿园和农村增设附属幼儿园。
2.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 和住宿成本、办学质量、幼儿园评定等级等自主、合理确定,并在执行前一个月报批准办学的属地 部门及其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3.在寒、暑假留园期间保教费可在正常保教费日收费标准(月收费按22 天计算)基础上高上浮30%。
4.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和延时托管费,代收费包括体检费、被褥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保险费、外出活动费。幼儿园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按照《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发改物价〔2014〕638 号)执行。
5.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以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中等职业 学费收费项目及标准
普通中等专业
(单位:元/生/学年)
普通中专 1800
农林、师范、体育、民族 (专业) 1000
普通 艺术类专业 3000
艺术 (专业) 4000
艺术 师范专业 2000
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生 1000
职业中专自费生 2000
职业高中自费生 1800
技工
(单位:元/生/学年)
焊接驾驶专业 2000
其它专业 1800
高级工 3500
技师(预备技师) 4000
成人全脱产班 1800
中专函授 900
广播电视
(单位:元/生/学年)
全脱产 1500
半脱产 1100
昆明铁路机械 非脱产成人中专(函授)
1200
备注
1.对取得正式 的全日制中等职业 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 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15%确定。
2.中等职业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云南省高等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发改收费〔2009〕1680 号)执行。
住宿费收费标准
中等职业 住校生住宿费
(单位:元/生/学年)
房间内不带卫生间 350
房间内带卫生间 400
普通高级 高中生住宿费
(单位:元/生/学期)
30-80
城市寄宿制初中住校生住宿费
(单位:元/生/学期)
≤40
备注
1.包括广播电视中专全脱产班、成人脱产班、职业中专、技工 。
2.职业高中、普通 辐射职高班参照执行。
3.社会化方式建设的学生宿舍和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 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中、中等职业 社会化方式建设学生宿舍和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6〕119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举报电话
此通告从2015年秋季开始执行,过去所发文件与此通告有抵触的,一律以此通告为准。各 机构和 在执行的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收费的行为,欢迎学生和家长举报。
昆明市发改委12358、63139035
昆明市财政局63526827
昆明市 局 63102385、63134532
有关要求
l各 必须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本通告,制作收费公示牌公示。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
2未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 厅批准,各 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3各 对 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 事业性收费票据;公办中 校(包含义务 、高中阶段 、中等职业 )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票据,代收费要根据代收费的性质提供税务票据或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费收入由 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 财务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自立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不得开白条或用自制收据收费,严禁只收钱不开票据。按上述规定收取的费用必须按照《昆明 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发〔2010〕71号)及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各级各类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按照《 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 收费治理 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有关规定执行。
5对违反收费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一经查实,按《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厅 云南省 厅关于印发 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教监〔2008〕13号)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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