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30日早间,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有关建议向合资格 者分批发行上限为人民币60亿元的国内公司债券。国内债券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7月30日早间,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有关建议向合资格 者分批发行上限为人民币60亿元的国内公司债券。国内债券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述发行人计划于2015年第三季度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首批国内债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委任为建议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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