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买房 少开 购房前已告知6.2万差价不写入合同

昆明信息港  2015-07-15 10:51

[摘要] 代理商出示告知函证实  都市时报记者 张悦李先生花121.6万买房,开发商只开115.4万 ,此事有了新进展。昨天,楼盘销售代理商出示了李先生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亲笔签字确认的告知函。告知函上明确:6.2万元“差价”不写入合同。

李先生花121.6万买房开发商只开115.4万 ,此事有了新进展。昨天,楼盘销售代理商出示了李先生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亲笔签字确认的告知函。告知函上明确:6.2万元“差价”不写入合同。

代理商出示的告知函原件显示,李先生所购房的总价为121.6万元,自愿参加优惠活动后,优惠后房价为115.4万。李先生参与此次优惠活动支付的6.2万元,仅作为享受此次优惠活动的条件,不计入商品房购销合同。告知函的落款,有李先生的亲笔签名及手印。

代理商还出示了购房合同,上面显示的签订合同日期为6月17日,而李先生确认告知函日期为6月10日。“很显然,从一开始,李先生就是知道‘差价’不写入合同的。”代理商负责人范先生介绍,这足以证实,李先生提及的“避税”一说纯属无稽之谈。

为什么成交价与终合同价不一样呢?其实,这在房产交易中普遍存在。“这是很正常的。举个例子,如今盛行的回迁房 转让、单位福利房 转让、电商模式卖房等,其中转让费是无法计入合同的,也是无法开具 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介绍。( 都市时报乔长红))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昆明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