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代理商出示告知函证实 都市时报记者 张悦李先生花121.6万买房,开发商只开115.4万 ,此事有了新进展。昨天,楼盘销售代理商出示了李先生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亲笔签字确认的告知函。告知函上明确:6.2万元“差价”不写入合同。
李先生花121.6万买房,开发商只开115.4万 ,此事有了新进展。昨天,楼盘销售代理商出示了李先生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亲笔签字确认的告知函。告知函上明确:6.2万元“差价”不写入合同。
代理商出示的告知函原件显示,李先生所购房的总价为121.6万元,自愿参加优惠活动后,优惠后房价为115.4万。李先生参与此次优惠活动支付的6.2万元,仅作为享受此次优惠活动的条件,不计入商品房购销合同。告知函的落款,有李先生的亲笔签名及手印。
代理商还出示了购房合同,上面显示的签订合同日期为6月17日,而李先生确认告知函日期为6月10日。“很显然,从一开始,李先生就是知道‘差价’不写入合同的。”代理商负责人范先生介绍,这足以证实,李先生提及的“避税”一说纯属无稽之谈。
为什么成交价与终合同价不一样呢?其实,这在房产交易中普遍存在。“这是很正常的。举个例子,如今盛行的回迁房 转让、单位福利房 转让、电商模式卖房等,其中转让费是无法计入合同的,也是无法开具 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介绍。( 都市时报乔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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