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昆明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新规定

云南日报  2015-04-28 07:52

[摘要] 从27日开始,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和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新规定实施后,昆明市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高额度将达到70万元,同时首付降低至两成。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间从12个月缩短为6个月

●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高可贷款70万元

●首套自住住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从27日开始,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和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新规定实施后,昆明市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高额度将达到70万元,同时首付降低至两成。

据了解,政策调整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间从12个月缩短为6个月,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开户满6个月,即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定明确,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职工家庭,夫妻均满足缴存条件,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一人满足条件,高可贷款35万元。此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借款申请人父母或同户未婚子女是所购住房的产权共有人,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其贷款资格可合并计算。

同时,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新规定明确,使用个人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贷款执行基准利率。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购房面积小于144平方米,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首次申请贷款予以办理;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低首付款比例为50%,利率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租房居住且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记者龙舟黄佳伦(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董翔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昆明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