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再迎利好政策。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5〕61号)的规定,自3月1日起,调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再迎利好政策。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5〕61号)的规定,自3月1日起,调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当年缴存部分调整前后利率不变,均为0.35%;上年结转部分,则由调整前的2.35%下调为2.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情况为:贷款时间为1-5年(含5年)的利率由3.75%下调为3.5%;5年以上的利率由4.25%下调为4%。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2015年3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此外,2015年3月1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相应档次利率。
都市时报讯记者朱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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