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楚雄彝族自治州通报了网友热议的楚雄“出国农业执法车”事件,经查,该车属于南华县农业执法大队,楚雄州农业执法支队支队长赵朝魏因公车私用被免职。
昨日,楚雄彝族自治州通报了网友热议的楚雄“出国农业执法车”事件,经查,该车属于南华县农业执法大队,楚雄州农业执法支队支队长赵朝魏因公车私用被免职。
网上热传“出国农业执法车”
到昨日,关于“跨国农业执法车”的帖子迅速在各大微博、论坛传播,这辆执法车究竟是出国执法,还是公车私用呢?引发网友热议质疑。不少网友认为,这辆公务车不一般,并且驾驶员是“牛人”。还有网友调侃说,估计又是临时工开的套牌车。
当事车假期间被“调用”
根据照片上显示的牌照,通过相关车辆信息查询得知,记者发现,该车登记为南华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南华县种子公司)所有,2010年5月7日落户,无出省和户主更名记录,除有两次超速记录还未处理,无其他交通违法记录。
据南华县宣传部和农业局表示,该车在9月29日被楚雄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调用,国庆期间不是南华县农业局在使用,对其用途、去向不清楚。
据南华县宣传部提供的情况,9月29日上午9时左右,楚雄州农业执法支队支队长赵朝魏打电话给南华县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起贵福,要求将执法车辆(即云E84547)于当天下午开到州农业执法支队,支队要使用该车辆。接电话后,起贵福在上午10时左右打电话给局长周发光请示,因局长在开会,未联系上。下午3时30分,起贵福从南华出发前往州农业执法支队,途中,将此事向局长进行了汇报,并在下午4时30分将车辆交给赵朝魏,赵朝魏表示8日将车辆交回南华县农业执法大队。
此后,就该车辆使用情况楚雄州农业执法支队未与南华县农业执法大队联系过,该车于7日晚9时交还给南华县农业执法大队。
当事支队长被免职
昨日,中共楚雄州委外宣办、楚雄州政府新闻办通报了《楚雄州农业局赵朝魏私驾公车出境初步处理情况》:
2011年10月5日,在网站上发现楚雄州农业局赵朝魏私驾公车出境的情况后,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此事进行了初步调查,情况是,驾驶云E84547车辆的赵朝魏系楚雄州农业局执法支队支队长(正科),此次出境未向楚雄州农业局领导报告,属个人行为。另外,云E84547车属南华县农业局,楚雄州农业局不知晓赵朝魏借用该车的情况,属公车私用。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楚雄州委、州政府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成楚雄州农业局对赵朝魏先行免职,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再做处理。并对云E84547车辆进行封存。组成由楚雄州纪委副书记胡贵明任组长的调查组进行认真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报记者和晓东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