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是申请人与老赖间的租赁纠纷,却波及上千名商户,得由法官出面来张贴通知,要求商户把租金交到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禁止向任何公司及个人缴纳租金,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官渡区执行局工作人员在商铺门口张贴《官渡区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是申请人与老赖间的租赁纠纷,却波及上千名商户,得由法官出面来张贴通知,要求商户把租金交到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禁止向任何公司及个人缴纳租金,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陷租赁纠纷
法官张贴通知劝商户别向私人交租
昨日下午2点,官渡区执行局法官和法警共计30余人,来到官渡区小板桥昆洛路的云南东聚南疆汽配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疆汽配城公司),法官们挨家挨户对市场内1000多名商户做笔录,并在商铺门口张贴《官渡区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提及:申请执行人黄先生与被执行人南疆汽配城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官渡区法院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商户协助将租金缴纳到官渡区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上,禁止向任何公司及个人缴纳租金。
到底是什么样的纠纷呢?原来,2012年12月27日,黄先生与南疆汽配城公司签订租房合同书,租赁汽配城内的几栋房屋,租赁期间为8年,租金共计400万元。此外,双方约定在合同年租期内,黄先生授权汽配城方对外统一招商,收取的租金一律归黄先生所有。
租赁合同签订当天,黄先生便向南疆汽配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的账户上支付400万元租金。在年租期届满前,黄先生发现汽配城方超越授权范围,替他向51户商户出租房屋,却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于是向官渡区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2月24日,黄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1241万余元。
涉及多起债务
法院呼吁负责人尽快现身
这起债务纠纷为何会波及无辜的商户?官渡区法院执行局郭副局长介绍,当法院受理黄先生的申请后,通知南疆汽配城公司到法院领取相关的法律文书,但南疆汽配城公司一直未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执行局法官补充,南疆汽配城公司在6起纠纷案中均被列为被申请人,其中官渡区法院有2案,先后3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去年,杨某因拒不执行被司法拘留,目前因债务纠纷已失踪。
“不止不履行应尽的义务,还有案外人董某组织保安人员,向商户非法收取租金阻碍执行。”郭副局长说,经法院了解得知,今年2月以来,有人证实董某以南疆汽配城物管公司的名义,向1000多户商户收取物管费,实则是租金。
“说不清董某与物管公司的关系,但有人称南疆汽配城公司与董某有债务纠纷,但董某并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纠纷的真实性、合法性尚未确定。”为挽回黄先生的损失,法院立即下达通知,要求接到通知的租户3日内准备好租赁协议、缴纳租金的发票,以备法院核查。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部分商户了解情况后,愿将租金交给法院。呼吁南疆汽配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尽快现身,履行自己的债务,尽量减少商户们的损失”。(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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