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房屋交易市场规模的急剧膨胀,促使房产中介的数量直线增加,也让业内各种“猫腻”不断“创新”。面对如今“声名狼藉”的房地产中介现状,购房者苦不堪言,纷纷呼吁规范化管理与整顿。
近年来,随着房屋交易市场规模的急剧膨胀,促使房产中介的数量直线增加,也让业内各种“猫腻”不断“创新”。面对如今“声名狼藉”的房地产中介现状,购房者苦不堪言,纷纷呼吁规范化管理与整顿。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透露,住建部将讨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并很快公布。该办法将涉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机构以及其活动,违规行为监管、资金监管等方面。此举,是否会对房产中介交易中的“猫腻”起到打击作用?本报记者调查后梳理了一下房产中介的那些“事儿”。
炒房 假冒房主 私自提价 房产中介
中介炒房
“自己掌握这么多资源,不炒房就是傻蛋”
“有能力的中介,没有不参与炒房的。否则仅靠每个月收的那几笔中介费,怎么可能养得起这么多的从业人员呢?”昆明某知名房产开发商坦言房产中介的炒房现象。
“自己掌握这么多资源,不炒房就是傻蛋。”曾做房产中介近6年的小庞说,房产中介最赚钱的项目不是收取中介费,而是设法低买高卖,赚取高额差价,也就是“炒房”。“依照近几年的行情,昆明一家中型中介公司若参与炒房,中介费收入远不及炒房收入的三分之一。”
小庞透露,家庭作坊式的小中介,因为资金不到位,只能靠中介费过日子。而业务员越多、名气越大的房产中介,越愿意炒房,因为利润比较大。名气较大的中介,迫于创品牌,往往将“不炒房”作为自己的广告语,但究竟是否做了,就天知、地知了。
小庞总结,中介炒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是认购,利用与开发商熟悉的优势,先拿到大批房源囤积涨价之后再转手,或者帮助开发商在二手房市场挂高价,以此推高楼盘整体房价。而在国家各种房产政策出台之前,中介还可以炒预售、炒楼花……这些更是低投入,大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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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定金”概念
“这属于‘劳务费’,当然没有退还的理由”
记者走访了昆明10多家房产中介发现,他们都声称,收取意向金是为了帮助购房者抢房源。房产中介一般都会承诺:“如果交易不成功,这笔费用将如数退还。”但是结果却往往是“房没买成,钱也没了”。荣城房产副总经理毕国勇认为,意向金也算是购房者委托房产中介办事的一个“劳务费”,最终因为客户原因造成交易流产,那么这笔“劳务费”当然没有退还的理由。当然如果是一家正规的公司,意向金如何收取、什么情况下不退还都会提前告知购房者。
“意向金其实也就是定金!”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分析认为,中介其实也担心购房者“跳单”或者“毁约”,所以收取定金其实并不违法。但是中介在交易的过程中却将其称为“意向金”,目的是模糊“定金”的概念,当因为中介原因违约造成交易失败需要中介给予购房者加倍赔偿时,中介可以找借口不赔。但是若客户违约,房产中介公司很有可能将意向金说成是定金,不予退还。“意向金本来没有错,但是客户如果有意要签订购房意向合同时,一定要研究好约定条款,千万别贸然签约。”张宏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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